男子分手后诬陷前女友偷走自己1万元钱

2014年06月16日14:52  重庆晚报 微博 收藏本文

  恋爱被甩想诬告女友

  男子自导自演盗窃案

  重庆晚报讯 被女友甩后,恼羞成怒的张某摆好“作案现场”,自导自演一出入室盗窃案,想嫁祸前女友丁某,哪知丁某技高一筹,让张某自食其果。6月13日,巴南区公安分局安澜派出所对张某作出行政处罚500元的决定。

  报警

  “女友拿走分手费”

  “我放在床下木箱里的一万块钱被我女朋友拿走了,你们一定要帮我把钱追回来,并严惩盗窃犯。”6月12日晚9时许,安澜派出所接到张某打来的报警电话,张某称回家时发现藏在箱底的一万元现金不翼而飞。

  张某介绍,事发后,他曾打电话询问其女友丁某,丁某已承认拿走现金作为“分手费”。

  蹊跷

  “我根本不知有钱”

  据民警调查,张某今年即将年满30岁,之前一直与丁某谈恋爱。事发前一天晚上,丁某决定与张某分手。民警认为,既然两人分手,丁某悄悄拿走一万元现金作为分手费也是在情理之中。

  民警赶到现场勘查,却发现箱子上只有张某一人的指纹。民警电话联系上丁某,得知事情缘由后,丁某十分气愤,声称根本没碰过张某的箱子,“我根本不知有钱。”丁某表示愿意到派出所配合调查。

  真相

  电话录音提供证据

  6月13日一早,张某和丁某先后来到安澜派出所,民警分开做询问笔录,张某始终一口咬定丁某偷钱。

  只见丁某拿出手机,给民警播放一段通话录音。录音是12日晚丁某和张某的对话,电话里张某多次暗示“如果不复合,就要你好看”。

  结合两人的询问笔录、现场勘查情况,民警推断张某是报假警。经过一个多小时劝说,张某终于承认报假警诬赖丁某。原来,张某得知丁某要分手,挽留无果恼羞成怒,才摆好“作案现场”自导自演盗窃案。

  依照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相关规定,警方对张某报假警、破坏他人形象、扰乱公安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处以500元罚款。

  重庆晚报记者 黄河 见习记者 刘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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